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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检察建议,终结十四年虚假婚姻
2024-05-28    来源: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孙艳阳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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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8

  “我拿到了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谢谢检察官帮我解决了这十几年的困扰。”近日,李某在电话中向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表达感谢。该院通过向辖区婚姻登记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纠正了当事人一方使用虚假身份证件导致的错误结婚登记,也化解了当事人与婚姻登记机关持续多年的行政争议。

  2007年,李某与杨某通过网络相识并发展成为网络男女朋友,李某提出让杨某来他所在的城市,杨某考虑后同意了李某的“奔现”请求,但考虑到对男方的了解仅限于网络,两人跨省相隔千里,出于防备心理,杨某办理了姓名是王兰(化名)的假身份证。两人确立恋爱关系后,杨某也未告诉李某其真实姓名和真实身份证件信息,一直使用“王兰”这个假名,2010年,杨某使用该假身份证和李某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李某逐渐发现妻子“王兰”的身份证信息异常,杨某每次给出的解释都是父母曾改过其身份信息,两人为此争吵不止。李某萌生了通过法院办理离婚的想法,杨某终向李某坦白“王兰”是其使用的假名,之后杨某频繁回老家带来的经济、生活问题,没能使李某对杨某使用虚假身份证一事释怀,二人感情逐渐破裂。

  2021年3月,李某向法院提起要求撤销其与王兰结婚登记的行政诉讼,因杨某家中突遭变故,不能参加庭审。李某权衡后向法院申请了撤诉,法院裁定准许,也告知李某撤诉后没有新的事实理由无法再次受理其要求撤销婚姻登记的行政诉讼,至此,李某通过诉讼途径已无法实现诉求。

  辖区婚姻登记机关将上述线索转交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通过调取原始婚姻登记材料、询问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了解情况等方式展开调查核实。在确认杨某使用姓名为王兰的虚假身份证件与李某申请结婚登记的案件事实,也了解了当事人欲通过正当法律途径解除婚姻登记关系的真实意愿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向婚姻登记机关制发了督促纠正错误婚姻登记的检察建议,召开检察建议宣告送达会,邀请婚姻登记机关负责人及人民监督员参会。

  会上检察官示证说理,听取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监督员对案件事实、检察建议的意见建议,达成关于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审慎履行婚姻登记职责,规范婚姻登记秩序的共识。后婚姻登记机关及时作出撤销婚姻登记的决定书,对涉案当事人的错误婚姻登记予以撤销,并在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注说明情况。至此,这场持续了十四年的错误结婚登记被画上句号,此事引发的行政争议彻底化解,当事人双方的生活各自归于正常,得以重新开启。

  近年来,随着婚姻登记信息逐步实现全国联网以及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身份甄别能力的提升,一些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况陆续被发现。但因受害者举证存在困难、超过起诉期限等问题,导致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面临不少困难。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制定并发布《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为妥善有效处理此类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推动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类“存量”问题妥善顺利处理,进一步防止“增量”问题发生。

  “以弄虚作假方式办理的婚姻登记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婚姻登记秩序。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检察建议强化监督,督促、引导行政机关主动纠错,使得长达十四年的虚假婚姻得到彻底解决。”办案检察官说。


【编辑】:杨敏娜
【来源】: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网站